1、积极主动开展启蒙教育工作 ,激发群众的入党热情。
入党是一种郑重的政治选择 , 是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的集中体现。然而,对于广大党外群众来说,入党的愿望和行动,不会凭空产生,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开展启蒙教育工作,激发群众的入党热情。
(l) 党组织及每个党员都要把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通过对比、分析和联系思想实际的宣传解释工作, 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使人民群众不断加深对党的了解,积极靠近党组织。
(2) 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使他们热爱党和社会主义,坚信党的领导。
(3) 选准对象进行重点教育。我们在普遍对党外群众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还要选准对象进行重点教育。当前,我们党提出要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的工作,重视培养、吸收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这就告诉我们,对党外群众的启蒙教育也应把重点放在这些方面。要通过有效的工作,启发他们的思想觉悟,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把那些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积极投身改革,思想解放,勤奋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优秀分子,特别是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吸引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整体结构。
(4) 对提出入党要求的群众,要热情地关心和帮助,只要他们的基本素质好,就应当把他们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些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后,如果经过党组织考察,认为他们还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素质,也应及时进行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对他们的入党愿望给予肯定,提出希望和要求,使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组织,鼓励他们继续争取进步。
2、团组织应当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组织应当把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视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提高共青团员的政治素质,是做好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基础。团组织要把 培养“四有”新人和推荐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团员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并带领他们在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 经受锻炼和考验。
团组织推荐具备条件的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把团干部、青年积极分子和第一线青年生产技术骨干作为重点对象, 使他们在党的教育下更快地成长。
要逐步建立、健全推荐制度,并切实抓好制度的检查、落实。要按照共青团中央书记处 《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的精神,逐步形成规范的推荐工作程序。同时要特别注意,在向党组织推荐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团组织要适时地向党组织汇报情况,经常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也要对共青团组织的推荐工作及时给予指导。
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不谋求个人私利和特权,真正做到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所以, 加入中国共产党, 必须坚持自愿, 并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写入党申请书,是一项严肃的事情, 必须以认真的态度去对待,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决心和愿望。
(2) 称谓。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上:“敬爱的党组织”或“敬爱的党支部”。
(3) 正文。这部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要求入党的动机。即: 你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这里主要写对党的性质、任务、纲领和奋斗目标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党章或听完党课后自己认识上有什么提高,有什么感想和体会,还要谈谈你要求入党的目的。对这个问题,要讲自己的真实想法,不要照抄报刊文章。二是写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主要是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价,例如:你在工作中遇到什么困难, 你是怎样解决的, 取得哪些成绩, 有什么收获和体会等等。又如你在思想上对党风、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是怎么看的,怎么想的, 怎么认识的, 怎样用正确的认识去克服不正确的观点, 用正确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言行。再如, 在学习方面, 你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有什么认识, 有什么提高。在工作上, 怎样精通业务, 做出成绩等等。三是表明今后的努力方向。主要写自己将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在工作、学习上有什么打算, 如何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规范自己的言行。正文结尾 , 一般都用“请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考验我吧!”或“请党组织看我的行动!”作为正文的结束。正文结束后,另起一行写上:“此致敬礼”来结束全文。写申请书的时候, 要注意行文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
(4)落款。就是在申请书的右下方署上: 申请人名字及日期。
写入党申请书 , 是申请人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 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因此, 写入党申请书的人应注意三个问题:
(1) 要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 了解党、认识党, 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 向党组织交心,切忌只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
(2) 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3)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如因文化程度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以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签名盖章后交给党组织。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仅要看其是否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 还要看其是否具备了一定的条件。
(l) 基层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 要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 了解申请人的政治倾向、入党动机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
(2) 通过查阅档案和有关知情人, 了解申请人成长的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他的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3) 要跟申请人谈话, 鼓励他成长进步,了解他的入党动机和态度。
(4) 个别听取党员对申请人的评价, 征求党小组和支部委员对申请人的评价, 征求党小组和支部委员对申请人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看法。
(5) 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般要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讨论确定,在支部大会上宣布,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有的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 或者不经支委会讨论, 又不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或者将根本没有写入党申请书的, 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或者将申请人搁置起来, 不予理睬等。这些做法, 不仅不利于调动申请人的积极性, 对其他要求入党的群众也会带来消极影响。
(1) 指定专人培养。党支部选派对入党积极分子比较了解、思想觉悟比较高的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人, 负责培养工作, 并定期把有关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2) 经常向入党积极分子提要求、交任务。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 注意经常地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 使他们明确应如何去做;有意识地分配给他们一定的工作, 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
(3) 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党组织应每季度通过党小组、培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也可向其他党员和群众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分析, 研究如何搞好培养工作。
(4) 经常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根据听汇报掌握的情况, 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激励他们发扬成绩,改正缺点。
(5) 坚持分层次培养。根据成熟程度, 把入党积极分子分为一般培养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以及近期发展对象,区别情况, 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并认真填写好《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情况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等情况, 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 端正入党动机。
(2) 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 并根据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组织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入党积极分子成长为光荣的共产党员必不可少的过程。绝大多数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后入党愿望迫切, 愿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但是在通常情况下,他们在刚刚提出入党申请的时候,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任务等认识并不那么深刻,入党动机也不一定很纯正,与共产党员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 。对此,党组织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和方法,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系统的培养教育。
(1) 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 是我们行动的指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来说,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当前要特别注意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努力掌握理论的精神实质, 领会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和“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自觉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和“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任务, 牢记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和现阶段任务,从而使入党积极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振奋精神, 投身改革,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2) 要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入党动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包括的内容很多,但一般都体现在党章之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不仅可以使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了解党,认识党,热爱党,而且也有利于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入党动机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动力和原因,只有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有正确的入党行动,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 忠诚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在要求入党的同志中,多数人入党动机是端正的,但也有些同志入党动机不够端正。
党的基本知识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 端正入党动机的重要教材。通过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正认清社会发展规律, 认清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把朴素的感情深化为对党和党的事业的责任,升华为共产主义的道德和觉悟,把要求入党的迫切愿望变为争取入党的实际行动。
(3)要进行共产主义人生观和理想教育。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人生观, 是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成长为共产主义战士的重要条件。因此,要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把现阶段任务和远大目标联系起来,在改革和建设中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共产主义人生观和思想教育,要注意把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和现阶段党的中心任务紧密联系起来。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现阶段每完成一项党的工作任务, 都是向未来的共产主义目标前进一步,都是共产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因此,入党积极分子从提出入党申请起,就要牢记远大目标,立足当前,把共同理想同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人生追求结合起来, 立志建设,投身改革,脚踏实地地工作,以自己不懈努力的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4)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法宝,任何时候都不应该丢掉。因此, 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激励他们自觉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党性观念,培养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品质,使之早日成长为一名纯粹的共产党员。
(5)进行科技文化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岗位技能知识教育。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生产、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前提是要有本领。而掌握本领,需要有一定的科技文化知识、岗位技能知识等。所以,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掌握一定的本领,为入党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党组织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中,要把科技文化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作为重要内容培养教育,不断增强他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本领。有明确的目的和动机,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又掌握了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 领,才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成为生产和工作中的骨干和行家里手。
(l)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有选择地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党内活动,使他们在党内生活的环境熏陶中加深对党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
(2)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竞赛,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知识学习竞赛;在党员的带领下一起参加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扶贫帮弱等活动,这样有利于激发入党积极分子的生产、工作和学习热情, 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在完成各项任务和活动中,接受教育和锻炼,培养其责任意识和模范意识。
(3)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短训班,比较系统地向他们讲述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如何争取入党等问题。同时,还要召开座谈会、讨论会、交流思想,加深理解。
(4)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在申请入党前后,一般会有许多思想问题。特别是少数申请入党时间较长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发展其他同志入党以后,思想往往容易产生一些情绪和想法,党组织要通过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正确地认识自己,解开思想疙瘩,提高觉悟,克服缺点,不断创造条件。
(5) 党组织要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 在群众工作、社会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的实践中缎炼提高他们。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分配给他们一定的工作,让他们完成一些比较艰巨的任务, 在实践中使他们深刻领会贡献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断地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增长知识和才干。当然,党组织也要注意保护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热情,从他们的实际能力和特点出发, 循序渐进。
(6)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等情况, 有助于加深党组织对其了解和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使他们更快地进步。同时,这也是培养他们严格的组织观念的重要措施。党组织应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要认真对待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 热情耐心地帮助他们成长进步。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写实性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考察政治立场。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是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时考察他们在几个重要时期的表现。对犯有一定错误的同志, 要考察清楚他们是否真正认识和改正了错误。
(2)考察思想觉悟。主要看他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 是否坚信共产主义, 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是否有为四化建设献身的精神, 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是否对党忠诚老实。
(3)考察工作表现。主要看他们是否积极投身四化建设, 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努力钻研技术、业务知识, 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考察组织纪律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自觉遵守政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社会公德。对于那些曾经违犯过政纪国法的同志,要了解清楚他们是否有了正确的认识和改正的表现。
(5)考察群众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广泛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向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1)日常考察。即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可通过谈话和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了解他们的思想;也可以向群众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一贯表现和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2)任务考察。即有意识地分配给入党积极分子一些工作和任务,或要求他们组织一些活动,了解他们的心得体会、思想反映。
(3)活动考察。即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了解他们的心得体会、思想反映。
(4)写实考察。即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写实, 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考察写实意见一般由培养人提出,党小组和党支部讨论确定,并填入考察登记表。
(5)关键考察。即观察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动,这种关键时刻往往能深刻地反映出入党积极分子的觉悟程度。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按照这个要求,党支部结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后,要形成考察写实材料。
(1)考察写实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政治觉悟,看他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是否自觉地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二是考察他的思想品质,看他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思想树得牢不牢;三是考察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际表现,看他能否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当中去,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在实际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具有时代的特点;四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关键时期的表现。
(2) 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内容要具体,分析要深刻, 避免脱离实际,应付了事,或说些空话、套话。二是要抓住重点,有所侧重, 不要面面俱到,要体现本人的特点,写谁像谁。三是要坚持一分为二,不要只写优点不写缺点,或对缺点避重就轻,只提希望。
13、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调入单位党组织要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部门, 或因参军、上学、招工、婚娶等问题, 由甲地到乙地, 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 以及培养、教育中的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材料, 清点整理后转给入党积极分调入的单位党组织。对于原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研究, 并指定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如果未收到其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催要。在原单位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由现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则可列为发展对象。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制度, 有利于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了解和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 使之更快地成长进步。同时也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严格的组织观念和对党忠诚老实态度的重要途径。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可以口头汇报,也可以定期、不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思想汇报,可以找自己的培养联系人,也可以找党支部组织委员或负责人。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应该重视,要认真听取和阅看,及时同汇报人谈话,实事求是地肯定其优点和成绩,有针对性地提出不足和指出努力方向。
要求入党的同志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自觉地培养自己的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一般情况下, 每半年至少应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
向党组织写思想汇报,顾名思义,主要是写自己的思想情况, 当然也要涉及到工作和学习。具体内容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有什么看法, 可以在汇报中阐明自己的态度, 写清楚自己的认识或自己还存有什么疑虑、理解不清的问题等;如果参加了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章, 可以把自己所受的教育、体会和认识写给党组织;如遇到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 可以把自己有哪些想法, 如何对待和处理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如果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最近的思想情况有所了解,那就要把自己的思想状况, 有了哪些进步, 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今后如何提高等写清楚。在汇报的最后部分,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如希望党组织加强对自己的培养教育,或请组织上派人找自己谈谈心,提出自己的努力方向等等。
向党组织写思想汇报, 最重要的是真实, 切忌空话、套话连篇的表面文章。值得注意的是, 一方面, 要求入党的同志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另一方面, 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有入党要求的同志进行培养和考察, 全面分析一个同志的情况, 不能简单地用汇报次数的多少来衡量他是否积极靠近党组织。
自传是将自己的历史和思想、学习、工作经历用书面向党组织汇报的一种形式。入党积极分子的自传是党组织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材料, 也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需要具备的材料之一。书写自传的同时,也是自我总结,自我提高的过程。要求入党的同志在提出入党申请以后, 应主动将自传交给党组织,对没有交自传的同志,党组织应在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最迟在发展之前通知其写自传。自传一般应包含以下几项内容:
(1)写明个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个人情况包括: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主要指父母、配偶;社会关系情况, 要写明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2)写自己的历史。一般从上小学开始写到撰写自传的时候为止。要写明何时在什么学校读书或在何地从事什么活动,何时参加工作, 在何单位担任何职务, 起止年月和证明人。还应写明加入过什么民主党派、进步团体 , 或反动组织、封建迷信组织, 任何职务, 有何活动, 以及有无其他政治历史问题, 由哪一级组织作过何种结论、受过何种奖励处分, 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3)写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重要部分, 要写得具体透彻, 使党组织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可根据各个历史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以及一些重大政治事件, 分阶段、分项地写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同志进行考察, 不同时期要确定不同的重点。当前, 应着重写清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通过思想演变过程的回顾和清理, 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觉悟,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诚老实,有什么说什么,不得向组织隐瞒。
(2)要详细具体, 避免空洞和概念化。包括时间、地点都要写得清楚一些, 重要事件都要有证明人。写自传与书写“干部履历表”、“党员登记表”是不一样的。
(3) 要总结经验教训。写自传不单是实录自己的成长经历, 应该通过写自己的思想变化,明辨是非和方向。经验教训不要写得太抽象, 要有分析, 很真诚和客观。
(5)一律按照统一格式用毛笔或钢笔填写, 字迹要工整, 不要涂抹不洁, 难于辩认。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如认为本人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以考虑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的一般做法是:
(1)详细听取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的汇报及其意见。
(2)听取党小组的意见。一般来说,党小组应对本小组内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列为发展对象进行讨论,形成意见。 但这不是发展党员必须的程序和手续。
(3) 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反映, 并将其作为考核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
(4) 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积累的材料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通过认真的分析, 将平时积累的材料条理化、系统化。
(5)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全面分析研究, 以党员标准衡量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形成统一的意见,明确发展对象。
(1)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意义。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 不能发展入党”。我们党是政治组织,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使党组织对申请人入党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便于党组织掌握他们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知道他们的政治立场和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 避免敌对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腐败分子和其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来。因此,任何忽视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或草率对待政治审查工作的做法,都是对党的建设不负责任的表现。
(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主要是指父母、爱人、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 , 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3)政治审查的方法。①同发展对象谈话。②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③函调。④派人外调。
(4) 政审人员。政审人员应由党性较强、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担任。对其在政审中的要求是: ①全面了解情况, 不带框框,不偏听偏信。②保守机密,不随意外泄政审情况。③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情况。④不随意扩大审查范围。
(5)在政治审查中应意的问题。一是政治审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党组织应当挑选党性较强、作风正派的两名以上的正式党员担任。二是政审中要坚持实事求是, 注意克服政审过严或草率从事两种倾向。三是查阅申请入党人的档案材料,要注意和本人的现实表现结合起来。对过去形成的政审材料,如确实可靠, 可不必重新调查。对本人已向组织讲清楚的问题,不再要求其重新认识。四是教育政审工作人员要全面了解情况,要注意保守机 密,要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1989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关于逐步建立积极分子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的通知中规定,对准备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 没经过培训的, 除特殊情况外, 不能发展入党。这是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精神, 认真落实“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 改善结构 , 慎重发展”的方针, 严把“入口”关, 确保发展的新党员质量。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 既是对他们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考察, 也为发展对象提供了一次系统地学习提高的机会,在集中培训中, 不仅要使发展对象懂得我们党是一个什么样的党,而且要使他们知道共产党员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以及怎样努力成为这样的人。从而,使发展对象真正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培训工作一般由基层党委组织进行, 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组部编写的《入党教材》。
(1) 摸清培训对象的情况。在进行培训前, 要采用调查会、座谈会和查阅发展对象考察记录等方法,了解培训对象的有关情况和思想状况,以便在培训中能够紧密结合实际, 做到有的放矢。
(2)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针对培训对象的特点, 在培训进度和内容安排上, 对基础不同的培训对象提出不同的要求。重点组织好自学和小组讨论,也可以针对学习中提出的问题, 安排适当辅导。
(3)注意检查培训效果。集中培训结束时, 要求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同时, 要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 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要跟踪考察培训对象的表现,了解他们培训前后的变化。要把学习成绩和培训后的发展变化情况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
(4)加强领导, 逐步建立制度。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经常研究培训情况, 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要不断创造条件, 逐步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
综合材料是党组织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拟发展对象的较为全面评价的重要材料,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当入党积极分被列为拟发展对象以后,党组织应及时把他的全面情况综合起来,形成材料,以备讨论其入党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其入党以后,要将综合材料随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综合材料的内容一般可分以下几部分: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主要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这一部分材料可依据本人的档案或组织上掌握的情况来写。
(2) 政审情况, 重点写清楚其关键时期的表现。所谓关键时期,系指对全国和全党有深远影响的政治事件等,如“文化大革命”阶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 在政治立场、思想认识以及经济活动中的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等。对这些方面问题的审查, 事实要清楚, 证据要充分, 结论要准确。
(3)本人要求入党和组织上培养教育的过程。这一部分主要写其什么时候申请入党,党组织何时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采取了哪些培养教育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觉悟有哪些提高, 对党的基本知识了解、掌握的情况,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等。
(4) 现实表现情况。即写其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有哪些优点 , 做出了哪些成绩, 群众基础如何(是共青团员的, 一般应写明团组织的“推优”意见)。重点写清楚本人政治立场以及是否树立了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根据党员标准衡量, 还有哪些差距, 今后注意解决什么问题。
(1)要注意平时材料的积累和保存。客观正确的评价来源于日常的考察了解。党组织一定要坚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制度,并注意积累有关材料。如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 培养人考察、写实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的记载, 团组织的“推优”意见, 以及组织上对他的分析和鉴定等。
(2)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材料不能只写优点、成绩, 不写缺点、错误。材料中多用事实说话, 少用抽象概括的语言。
(3)不要只写工作表现, 不写思想表现,综合材料既要反映发展对象在建设中的成绩,又要反映他们思想觉悟的提高过程。
(4)综合材料所作的结论要有证据。特别是关于个人政治历史问题的结论情况,以及在几个关键时期的表现,都要与调查证实材料相吻合。
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新党员的质量好不好, 直接关系到党的纯洁和巩固, 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而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要求入党的同志在具备党员条件之后, 必须按照党章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入党手续问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l) 它具有党内法规的性质。党章第五、六、七条对入党手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说明它是党内的法规之一, 也说明它不是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
(2)它是对发展对象的一次实际的政治教育和组织审查, 可以从组织制度上保证把那些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是确保新党员质量的必要措施。
(3)它能够比较有效地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被吸收入党,避免坏人和投机分子进入党内, 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根据党章和《细则》规定,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2)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7)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8)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1)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邀请, 或由党组织指定。由组织指定的, 也要经本人同意, 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确定入党介绍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发展对象在约请入党介绍人时, 要注意邀请政治上坚定、责任心强、对自己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 一般情况下不宜邀请亲属做自己的入党介绍人。
(2)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在特殊情况下, 如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时,也可以由其上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其他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
(3)为了使入党介绍人能够认真担负起对被介绍人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适宜同时做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4)如果入党介绍人犯一般性错误,可以继续担任入党介绍人, 被介绍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其入党也不受影响。如果入党介绍人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担任介绍人,应更换他人。如入党介绍人所犯错误与做介绍人直接有关,则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 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工作表现,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并在《入党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介绍人的意见不能笼统地概括, 要写出具体的优缺点,对其情况作全面介绍。
(3)在党支部大会讨论时, 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 介绍人的发言应与《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致, 但应比写在《入党志愿书》中的意见更具体详尽一些。
(4)在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 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5、未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不能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前提是,发展对象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 并已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这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必要措施,也可以避免填写了《入党志愿书》却因条件不成熟或有些情况不清楚未被上级党组织批准,而给发展对象造成思想负担的情况。填写《入党志愿书》已经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因此就应当按照党章的有关接收党员程序的各项规定办理。所以,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不要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在党组织准备吸收其入党时要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简称《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一个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 也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发展对象通过填写《入党志愿书》, 向党组织充分表达自己的心愿和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决心。同时, 党组织也要根据《入党志愿书》的项目, 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入党志愿书》记载了一个党员入党的严格手续和党组织的严密性。所以,要求入党的同志 , 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 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向他解释清楚, 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发展对象要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 内容要真实, 字迹要清楚。如个别发展对象不能写字, 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的内容填写, 最后由发展对象签名盖章。一般要求如下:
(4)“籍贯”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 按现在的行政区详细填写。如祖居与出生地址不一致时, 一般按其父亲的籍贯填写。
(5)“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的家庭阶级成分。阶级成分应按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期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等。地主、富农出身的农民子女, 他们的家庭出身则为农民。
无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剥削阶级出身的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 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 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分来定。
(6)“本人成分成分”是指一个人参加革命工作之前的社会职业。如参加革命工作前本人社会职业变动较多者, 一般应以紧靠参加革命工作时的情况填写。
(7)“文化程度”是指现有文化程度。应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或肄业, 如“小学毕业”、“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毕业”或 “高 中肄业成分” 等;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 应加上“相当”二字。填写“相当”的文化程度或专业技术水平, 应经过严格的考核, 由组织认可, 个人不得随意填写。
(8)“现任职务”是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这些职务, 有的是上级党政机关任命的, 如科长、处长、厅长等;有的是经过民主选举, 上级领导机关批准的, 如乡长、县长、厂长 等。有的虽然没有正式任命或下达批准书, 但实际上经过领导机关同意, 担任一定的负责工作。如××负责人, 代××职等。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等只填个人职业。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业科技人中, 可以填写专业技术职称。
(9)“入党志愿”。填写这一项时, 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还要填写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 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 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材料。
(10)“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本人经历一般应从 7 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 , 根据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如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哪个学校上学, 在某村某队劳动, 在某个单位参军、工作等, 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同时, 要填上所任职务和对你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11)“奖励或处分”。受到什么的奖励才可填入“奖励” 一项, 没有特别的规定。 一般是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和奖励的, 均可填人。为了说明表彰、奖励的规模和级别, 填表时应该把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等情况写清楚。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 , 根据一个人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 , 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做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受批评教育,不算处分。
(12)“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家庭成员”, 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烟关系的直系亲属, 如父母、爱人和子女, 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 如本人的祖父母 , 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职业和政治情况”, 是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什么职务, 参加了什么党派或群众团体, 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
(13)“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主要社会关系”, 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 ( 爱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 ) 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职业和政治情况”与前填法相同。
(14)“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项没有特别要求,凡是表格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 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 都可以填写。
(15)“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入党介绍人必须以严肃认真和向党负责的态度, 把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表现等方面的主要情况, 以及他是否已经具备了做一名党员条件的 意见, 综合地写在这一栏中, 以便组织进行审查。两个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 必须各写各人的意见。第二介绍人不能只写 “ 同上”或“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填写意见后, 要签名盖章, 注明日期。
(16)“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 一是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二是记载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 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 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最后还要写上支部名称, 通过决议的年月日, 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7)“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多数总支没有审批发展党员的权力, 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要经过总支审查后才能报党委审批;经县团级以上党委授权发展党员的总支, 则可直接审批。没有总支的, 支部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 总支一栏可空。
(18)“党委审批意见”。党委审批新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 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审批, 填写审批意见时, 应当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 写清党委表决的情况。如批准为预备党员, 则应注明预备期从×年×月×日算起。
(19)“备考”。这一栏由党组织填写, 主要填写表中其他项目中没有包括而又应该说明的问题。例如, 自动退党、脱党、劝退等组织上除名的, 需要补办入党手续、签注说明的问题、结论意见等等。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是决定一个同志能否入党的重要会议, 也是对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有效形式。因此, 做好支部大会前的准备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1)召开支部委员会, 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以及有关的政审材料等, 看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入党条件。
(3) 采取召开党小组会、党外座谈会等形式, 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6)找发展对象谈话,向他说明支委会准备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的决定和如何参加支部大会。
(1) 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 宣布开会, 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 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指定会议记录人员。
(2)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 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培养教育情况, 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②申请人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③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④党内外有关群众对申请人的表现情况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评价和意见。⑤对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⑥支部委员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讨论中要实事求是, 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
(6)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作解释说明。
(7)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 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时申请人不必回避。
(8) 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 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 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 则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要保证出席的人数, 尽量做到全体党员都参加, 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4/5,支部大会不能举行。
(2) 申请入党的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 若申请人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因特殊情况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 但在会前向党支部作了认真负责的介绍, 支部大会可以如期召开。
(3)开会时, 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 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对申请入党的人提出的问题, 支委会、介绍人和申请入党的人应予以解答。
(4)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凡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 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表决之后才提出书面意见的, 失去了作为表决依据的作用, 应视为无效。
(5)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 会议记录人要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人数、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7)支部大会决议要写清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的人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 ( 包括支部党员数, 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 表决时赞成、反对和弃权的人数及表决结果 ) 、 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等。支部大会决议写进《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后, 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 对党支部报送的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 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报送的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 应抓紧弄清或让党支部补报。
(2) 指派专人 ( 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 到审批对象所在单位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谈话, 作进一步考察 , 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3)提前通知每个党委委员何时召开党委会审批接收预备党员, 以及审批对象的基本情况, 使委员事先有所准备, 以便能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1)与申请入党的人谈话前, 要认真审阅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入党材料。从中审查入党手续的有关问题, 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2) 尽可能多接触一些同志, 如党支部成员、入党介绍人、熟悉发展对象的党员和群众等人, 从而对申请入党人的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和入党过程、群众威信等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 拟定好谈话提纲, 使谈话更具有针对性。
(3)谈话的主要内容, 应该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 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程度,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对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等情况, 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帮助, 提出明确要求。
(4)谈话应讲究方法, 态度要和蔼, 启发被谈话人无拘无束地谈出自己的心里话, 真实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5)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入党的人能否入党的意见, 如实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内, 签名盖章后向党委汇报。
(6)谈话中了解到一些涉及政策界限不清或有争议而一时拿不准的问题, 应将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
12、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 但不得超过6个月。这样规定, 是因为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求党委及时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责任感,有利于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 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 原报批党支部应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复议, 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 原报批党支部要为申请入党的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即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经支委会审查, 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再报上级党委审批。
(1)会前的准备。 一是确定入党宣誓大会的时间, 应在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后。有的党组织为了使入党宣誓大会更有意义, 采取在“七•一 ”党的生日集中进行也是可以的, 但不应拖延得太久。二是要对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教育, 同时教育党员认真对待, 积极参加, 还可有选择地吸收一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三是会场要布置得庄严、朴素、整洁, 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 党旗上方悬挂“入党宣誓大会”横幅。还可把“誓词”张贴在党旗下边, 以便宣誓时领读和跟读。
(3)应注意的问题。一是宣誓一般在基层党委或党支部举行, 不宜在党小组会上举行。二是如果一个党委、支部在短时间内连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 可统一举行一次入党宣誓, 三是宣誓时宣誓人应持立正姿势, 面向党旗, 举右手握拳宣誓, 除解放军战士外,均应脱帽。四是誓词由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 宣誓人齐声跟诵。领誓人读完全部誓词, 说“宣誓人”之后, 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 要围绕怎样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这个主题确定教育内容。应着力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 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 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标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 以及进行实用技术、岗位技能的培训。同时要有重点地对预备党员进行正确对待预备期的教育。通过教育, 使预备党员比较深刻地认识党的性质、纲领和指导思想, 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艰苦奋斗, 开拓进取, 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考察预备党员, 要着力考察他们的政治品质、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 对党的事业态度;在实际行动中是否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是否执行党的决议, 遵守党的纪律;在各项工作中是否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当个人的利益、眼前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及长远利益发生矛盾时, 是否做到顾全大局, 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眼前利益。通过考察, 党组织要全面掌握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 把考察的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近年来, 各地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经过上级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当把他们编人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接受党内生活教育和锻炼, 并由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 向他们讲清参加组织生活的意义、目的及一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等。如有可能最好把他们编入介绍人所在的党小组。在他们参加组织生活的过程中, 要有意识地进行党规党法、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 帮助和促使他们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增强党性的锻炼。同时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等等。对于他们暴露出来的问题或缺点, 要及时给予教育和帮助, 使他们在组织生活中切实体验到党的组织的约束性、严肃性。
(2)听取预备党员汇报。党组织应定期听取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汇报, 并要以平等待人的态度, 肯定他们的成绩和进步, 指出缺点和不足, 明确努力方向。对预备党员在汇报中反映的比较重要的情况或问题, 支委会要及时进行研究, 采取适当措施, 加以解决。
(3)个别谈心。党组织应针对预备党员的实际情况, 经常找他们谈心、交心, 了解和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集中培训。党组织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 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 并将学习成绩作为预备期满能否转正的依据之一。
(5)分配一定的工作。党组织要有目的地交给预备党员一定的党内工作任务。如在党组织开展的学习、竞赛、联系点、责任区等活动中,分配给预备党员一些任务,在他们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进行教育和考察。采用这种方法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布置的任务要适当, 要因人而异, 不要在这个问题上搞平均分配,交任务之前就要考虑到这个人的各方面情况和实际工作能力, 以能够胜任、稍有余地为宜, 切不可把那些经过努力也无法完成的任务交给他们。二是要经常了解他们完成任务的情况, 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不能撒手不管, 但也不能包办代替。要在出现困难时, 帮助分析原因, 寻找解决的办法, 鼓励他们大胆工作。否则, 既起不到教育的作用, 也达不到考察的目的。三是要着眼于提高。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教育和考察, 既是为了帮助他们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革命自觉性, 也是为了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作风和原则性等情况, 而了解情况同样是为了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提高。
(6) 定期鉴定。党支部定期听取党小组和联系人的汇报, 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讨论讲评一次, 并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定。
(1)建立“谈话记录”制度。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考察的同志及党支部成员, 每次与预备党员的正式谈话都应进行记录。这样做就能把培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也能防止鉴定流于空泛不实的现象。
(2)严格党小组鉴定制度。在日常的培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 党小组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作一次认真负责的鉴定, 然后再反馈给本人, 加速他们改正缺点的速度。
(3)找准主要缺点。党组织和预备党员都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 主要缺点毛病找准了, 才能有针对性地克服和帮助。
(4) 搞好民意测评。转正前要进行广泛的民意测评工作, 倾听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意见。在开展这项工作时, 可采取召开座谈会或制发测评表形式进行, 取得一致意见后才能按期转正。
写好转正申请书, 是预备党员在转正前要做的一项重要事情, 是向党表明要求转为正式党员的愿望和努力争取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决心。转正申请书的内容, 主要是通过回顾总结在预备期的表现, 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 肯定成绩和进步, 找出差距, 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表明自己的决心。书写转正申请书时, 一般分为简况、预备期的表现、今后努力的方向等三个部分。
“简况”, 应说明自己是何时被批准入党的, 何时预备期满, 本人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的表现”, 这一部分是转正申请书的重点部分, 要尽可能写得具体、详细一些, 对照党员标准和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写清楚自己从成为预备党员以来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以及其他方面有了哪些进步, 哪些方面还存在不足;写清楚在讨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同志们和党组织对自己提出的意见的改正情况等。这一部分一定要写得实实在在,切不可文过饰非, 掩盖缺点;也不必过于谦虚, 否定成绩和进步。如果还有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包括本人的或家庭成员的问题), 也应如实说清楚, 不可避重就轻, 以利于党组织掌握真实情况。
“努力的方向”, 可根据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 特别是针对存在的不足缺点, 提出具体可行的目标和措施。最后 , 对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表明自己正确对待的态度。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其手续和程序是: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 应由本人主动地以书面形式向党的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转正申请报告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前的适当时候交给党组织。
(2)党小组讨论。党小组对组内预备党员的情况比较熟悉, 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也做了一定的工作, 党小组应该进行讨论, 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供党支部参考。
(3)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审查时, 主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报告、党小组的意见、 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和党支部委员会的考察了解, 对照党员条件, 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程序是: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 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 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③党支部委员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 党支部对他进行的教育和考察工作情况,提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④全体党员讨论,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 并表示是否同意他转正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正式表决;⑤支部党员大会以后,党支部委员会要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写明年月日。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内容包括: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 对预备党员的意见, 表决情况。
(5)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接到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 要指派专人对预备党员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然后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批结果要及时填入申请转正人的《入党志愿书》, 并通知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后, 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 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 建立党员档案, 由所在党委保存。
(1)要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不能无故拖延。对预备期满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同志, 也不能用推迟讨论的办法来代替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 已经具备正式党员条件, 但由于组织上的原因, 没有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的, 应当以按期转正处理。
(2)要严格党员标准,不能迁就照顾。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就是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 也是衡量一个同志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具体尺度。党的各级组织在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时, 必须用这个尺度去全面衡量, 不能认为已经入党了,差不多转正就行了,降低党员标准。这样做的结果,不但会影响党的战斗力, 还会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甚至败坏党的声誉。
(3)要注意倾听群众意见, 确保转正党员质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手段。预备党员工作生活在群众之中, 他们的一举一 动、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因此, 各级党组织在预备党员转正之前, 要深入到群众之中, 倾听群众意见。不能凭主观印象, 盲目办理转正手续。
(4)尚不具备党员条件, 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 可以延长预备期, 但不能超过一年;经过一年的考察,确实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要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并将其填入《入党志愿书》, 然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 如果本人因故不能出席, 应延期讨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 支部党员大会可以照常讨论其转正问题,并作出决议。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让其参加会议。
(7)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正时, 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 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 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如果因党员对申请转正人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党支部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 然后再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有意见分歧,可以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问题, 一时难以弄清, 可暂行休会, 待查清问题后, 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再讨论、表决。
(8)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对超过规定期限的, 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 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 应按期转正。超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 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 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按期转正。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 要抓紧查清问题后, 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 党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 由党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 其转正时间按党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的时间计算。
(9)上级党委审批支部报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与支部决议不一致时, 处理要慎重, 一般情况下, 上级党组织应先同支部交换意见, 取得共识。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后, 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 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
(10)预备党员工作如有调动(如升学、毕业分配、退伍、转业等),原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对其进行鉴定。凡是预备期已满, 还未转正的, 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单位党组织在转移组织关系时, 应将延长预备期的理由,或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 能否转正的意见, 负责向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预备期未满的, 不能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对预备党员考察教育的情况, 如实写成书面材料, 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满时, 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应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 不能因为不是本单位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而推诿不管。
(11)因病、因故去世的预备党员, 办不办理转正手续已没有什么特别的实际意义, 因此, 不再办理转正手续, 可以在他们的悼词或生平介绍中说明其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如有的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 事迹突出, 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 并报省级党委批准, 可追认其为中共正式党员。对于那些因干坏事而丧身的预备党员, 凡行动表明其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 应当取消他们的预备党员资格。
(12)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起止时间的填写。按照党章规定,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 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如一名同志于 1996 年 7 月 1 日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为预备党员, 上级党组织批准后, 对预备期起止时间的正确填法应是: 预备期从 1996 年 7 月 1 日起到 1997 年 6 月 30 日止 , 而不能填写为 1997 年 7 月 1 日止。
延长预备期是指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再增加预备期时间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和考察,通常称为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延长期满不能再延。延长预备期不是党的纪律处分,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的措施之一。延长预备期适用于有以下几种表现的预备党员:(1)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 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 在群众中影响不好, 经党组织指出后, 愿意改正的。(2) 入党时有某些缺点, 在预备期期间转变不大, 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的。(3)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 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并且有可能达到党员条件的。 (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 但政治素质较差, 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5)由于其他原因应该继续教育和 考察的。党组织在决定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时候, 要向本人说清被延长预备期的原因, 帮助他分析和找出产生缺点和问题的根源, 并订出改正缺点的措施。要向他进行怎样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使他在延长预备期满的时候能够具备党员条件而转为正式党员。